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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ewey及其技術思想()

 

對於Dewey的技術哲學來說,我們可以特別強調上述論點。對於Dewey來說,只有當我們建構出一些工具(包括了習慣性的回應方式),藉此來探究(inquiry)日常生活、藝術、科學、邏輯和形而上學等學科,這學科才得以成立。進一步而言,即便不同領域的探究會有不一樣的工具與素材,(各領域)只存在一種探究方式。各學術領域都要成功地生產出工具,這包括了在特定環境中的普遍性行動方式。

 

  前述考量將「特稱命題」(particular proposition)與「單稱命題」(singular proposition)連結至兩種「普遍命題」(generic proposition)Dewey所謂的「普遍命題」包含了一些分類(kinds),並且是由一組相關的特性(traits)或特徵(characteristics)構成這些特性或特徵是描述特定分類(specified kind)的充分必要條件。「全稱命題」(universal proposition)完全不同於「普遍命題」:「全稱命題」是指行動或操作的可能方式或模式。

 

  屬性(qualities)是從整體「感官領域」中特定選出的客體,例如在「This is sweet」這個命題中的sweet,是透過各種方式所分類出的屬性。對此,Aristotle已充分討論。然而,他認為我們可以從這些屬性本身(in nature)來找到分類屬性的判準;他認為分類的判準是內在於屬性本身,此外,有些分類方式(group)可稱為「本質分類」(nature kinds)

 

  Dewey的想法與此不同。他從特定的探究情境出發,認為沒有對這些屬性進行分類的判準,也沒有「本質分類」。「分類」是探究的運作(functions);「分類」是被探究構成的,也是內在於探究之中,換言之,分類是人為建構的。然而,這不意謂屬性(qualities)是可以被「任意武斷」的方式來分類(group)。當「屬性」進入探究之中亦即在某種條件下,可以依據某「屬性」來對其他「屬性」進行合理與可靠的推論時,這些「屬性」就可被稱為「典型特徵」(characteristic traits)。某種「事物的特徵」(characteristic of something)使這些事物可能經由某種方式被完成(allow something to be done)。「某種事物如何被完成」(something to be done)是一種提案、命題。當「某事物如何被完成」進入了命題之中,「某事物如何被完成」就成為「典型特徵」。

  Dewey提問:為什麼不能把「鬥雞眼」、禿頭、鞋匠視為事物屬性的連結關係?他的回答是:當這些事物的屬性集合成在一起而成為特徵(traits),以進行合理推論時,這種分類方式(grouping)並不具有實作意義的價值。當上述的屬性集合在一起的時候,這些屬性能讓我們做的「並不是我們希望做的事」。當我們建構上述屬性的「連結關係」(conjunction of qualities),就像是建構一件工具;如果這項五金器具無法用來完成任何任務,人們就不會使用它。如果我們會將上述屬性的連結關係稱為「工具」,不過是種客套話。

 

  在某些生活形式中,「鬥雞眼」、禿頭、鞋匠這些屬性的連結關係可以成為「推論工具」來運作,只是我們很難想像這種生活形式是什麼。這種可以作為「特徵連結關係」(conjunction of traits)的實例,正如同前面所提及的「不符合需求的、無法使用的五金器具」,也可以作為工具的實例。但是在這兩個例子中,這兩種工具都無法被用於完成事物。這兩個例子中的工具都沒有價值,因為它們都不是真正的工具。

 

  另一方面,我們會以哪種方式來選擇與安排(ordered)某些「特徵的連結關係」,會依據這些「特徵的連結關係」如何促進與控制「廣泛推論」(extensive inference)的功能而定。Dewey把這種特徵視為一種「屬性」此屬性可作為「證據的記號」(evidential signs)或「診斷的標誌」(diagnostic)。舉例來說,「刺耳的噪音」本身只是一種經驗到的屬性,一種知覺領域中的變化,如此而已。當我們從汽車發出的各種聲音中選出「刺耳的噪音」,並將它們視為「證據的記號」或「診斷的標誌」,這時「刺耳的噪音」就能讓我們推論:汽車的狀況到底如何以及該用哪種步驟來修理汽車;在這種狀況下,「刺耳的噪音」就是不可或缺的。

 

  「普遍命題」(generic proposition)會結合起「被選擇出來的」與「被安排的」特徵之間的連結關係,因此,範圍較窄的種類就能被包含在範圍較廣的種類中。這種關係就是「種」(species)與「屬」(genus)的關係,也像「雅典人都是希臘人」或「汽車前面的所有刺耳噪音都是皮帶造成的」。對科學論述來說,「把一種類別包含在另一種類別中」的普遍命題是最重要的:這種普遍命題不僅巨幅地擴展了「可推論」(inferable)特徵的數量,更重要的是,它能透過一種系統來組織(order)可觀察的與推論出(inferred)的各種特徵。舉例來說,如果我知道希臘氣候溫和,我不用進行實際觀察就能從「希臘人是雅典人」中推論出:任何一個雅典人都是在溫和氣候中出生的。如果我知道只有「沒調整好的皮帶」會造成汽車引擎蓋下的刺耳噪音,我不用進行新的觀察,就能夠從「汽車引擎蓋下的所有刺耳噪音都是由皮帶造成的」這個命題推論出:汽車引擎蓋下的所有刺耳噪音,都是橡膠和金屬之間的不適當摩擦造成的。我甚至不用下車檢查哪條皮帶需要被調整,就能得出這種可靠的推論。

 

   最後,還有「全稱命題」(universal proposition)Dewey將「全稱命題」視為「透過操作(operation)得出的主題;透過此操作,我們可界定出一組特徵(traits)來描述一個種類(kind)的事物」。然而,儘管「普遍命題」(generic proposition)與「種類」(kind)相關,「全稱命題」(universal proposition)卻與「範疇」(categories)有關。Dewey脫離了Frege-Russell的傳統,而把「類別」(class)當作「種類」(kind)的同義語。

 

  「全稱命題」可以用if-then的形式來表達。例如「如果一個平面圖形的三個內角和等於兩個直角和,這個圖形就是三角形」。然而,「全稱命題」的兩個子句關係不是一個子句導致了另一個子句,而是代表了「將單一概念分解成完全窮盡(complete and exclusive)的相關邏輯元素」,以便進行分析。

 

  另一種表達「全稱命題」的方式,是採取「普遍命題」的語言形式。舉例來說,「All X is Y」可以代表「所有人都會死」這種「普遍命題」,也可以代表「內角和等於兩個直角和的圖形,都是三角形」這種關於平面圖型的模式。「全稱命題」的功能是「定義」,而「普遍命題」的作用是「連結不同的種類」。

 

  關於「全稱命題」,Dewey最強調的是:「全稱命題」不是關於現實存在的命題,而是規定了可能的「操作」;如果我們進行這些「操作」,就能解決特定探究中的難題(difficulty)。「普遍命題」有現實存在的內容,換言之,它們呈現了現存事物之間的具體關係。相對而言,「全稱命題」沒有現實存在的內容,它們呈現的是「意義之間」的關係。即使現實世界不能夠滿足「全稱命題」提出的條件,這個「全稱命題」還是有效的;因此,我們能夠說「飛馬」也屬於一種馬。

 

  需要注意的是:Dewey主張:關於「邏輯結構」的「文法形式」(grammatical form)是曖昧的(ambiguous)。正如Ernest Nagel解釋Dewey時所說的:「所有人都會死」

這個陳述如果意謂「所有人都已經死了」或「所有人都將會死」,就是「普遍的命題」;「所有人都會死」如果是意謂「身為人」與「會死去」這兩種特徵的必然關係,就是「全稱的命題」。換言之,「所有人都會死」只有在呈現「身為人」與「會死去」這兩種意義的關係時,才是全稱的。「全稱命題」還可以分為三類:

 

1.科學「定律」:例如「重力定律」表述的是質量、距離、引力這些抽象特徵的相互關係。

 

2.數學命題:例如命題「2 + 2 = 4」與任何物質性的因素都沒關係。按照Dewey的說法,這類命題不能被替代,因為它們已經窮盡了所有可能性。

 

3.如果在意料之外下觀察到一些特殊的「特徵關聯性」(conjunction of traits),就可說出現了「具有現實特徵」的「普遍事實」(例如錫在攝氏232度會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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