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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t 道德律令

 

歷史四 徐健晃

我認為康德所要追尋的是一個普世的道德觀,也就是要追求放諸四海皆準的準則,而這必須包括兩種特性:普遍性和必然性。普遍性是不同處中皆普遍共有的部分。例如凡是人皆會死亡,不論是日本人、台灣人都會死亡,死亡的現象是不同地方、不同階級、不同身分等皆共有的,因此死亡對於人具有普遍性。必然性是指事物聯繫和發展中一定要發生的、不可避免的趨勢。例如能量的轉移是任何運動中無法避免的趨勢,因此可一說運動必然帶有能量轉移。

 

若以這兩個標準來檢視,會發現經驗考量並不能成道德的原則,因為根據經驗所做的考量是會隨情況而改變的,因此康德認為必須發揮純粹實踐理性才能達到真正的道德。符合這兩個標準的道德原則,不會也不能因為各種情況而改變,而且人們遵守這個原則必須是因為道德本身必然要遵守而遵守,不能是為了其它的原因。

 

外交碩二 吳健禎

從麵包店老闆是基於維護商譽或是自覺本應不欺騙消費者的動機下面對童叟無欺的故事中就可以大致了解康德(Immanuel Kant)對於理性道德觀的思維。一種行為是否有道德價值,全在於它是否是“出於義務”。康德認為道德行為必須出自義務,才有道德的價值。他說:出於義務的行為,它的道德價值非源於要達到之目的, 而是來自決定行為的格準。因此它的價值不在於行為對象之實現,而只在於導出行為的意願原則,而無需顧及欲望的任何對象。出自義務的道德行為,是不受任何愛好或利己心的驅使,純粹是出自義務自身;由義務而出的行動是排除個人之喜好,所以出自義務的道德行為是出自善意本身,自善意出發的道德律,才具有絕對的善。因此康德認為道德的實踐是基於義務心的驅迫, 依義務心的驅迫而行才具有道德的價值。只有實踐義務才可看出絕對的善, 如果是為了獲得快樂或幸福而行動, 則是有所為而為, 如此不能稱之為善。

康德相當著重教育,因此對於從理性義務的觀點來看待道德是其來有自,自然是希望人們不是本著意(企)圖來執行”善”的行為。但我個人認為,人是理性的,難免會以追求自身利益的極大化為依歸,與其去檢驗對方的善是來自於義務的心態或有企圖的心態,我認為只要結果是善的即可。如中國的鉅富陳光標喜以盛大的場面,當著眾人及媒體捐錢,但無論他的出發點是基於行善或是自我行銷,我們能確定的是窮人確實得到實質的幫助。也就是說,無論是基於何種目的或義務,只要結果導向為善,即有其正面價值!

 

國發碩一 宋思緯

先前讀書會分別討論了自由至上主義和John Locke對於自由的不同定義方式,本週我們延續對於自由的不同論述議題,討論著名哲學家Immanuel Kant對於道德與自由的看法。

 

比起上一次討論的John Locke的自由觀念,Immanuel Kant的道德哲學確實更加難懂,好在一來有Sandel授課中簡潔扼要的說明,二來自己過去曾修習政治思想相關課程,在老師們詳細介紹和案例說明,對於康德的思想有了概略認識。個人對於Immanuel Kant的道德與自由觀是持部份接受的意見,如主張道德是人類之所以異於禽獸的關鍵,在感官動物性之外尚有一更高層次嚴格規範的道德理性,以及將責任與慾望、自律與他律等因素列舉的深刻分析,是我個人較認同的部份。然而對於以出發動機決定行為是否有道德價值、人類能在去除個人慾望下透過理性尋得放諸四海皆準的普世價值,以及自由是自己能夠做出違背自己想做而採相反行動表現自主性等主張,推到許多古今中外極端案例上思考均容易因其架構產生困局,因此個人對這部份持保留態度,認為在不同情況條件下仍應參考結果對整體的影響,而對於自由則應肯定順從善心、產生善果的作為,而非斤斤計較於動機是否良善或自己是否為完全自主來決定。

 

外交系 陳柏叡

「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這是一句琅琅上口的話,然而真的「順從自己的所欲所想」,就能夠成為一個自由人嗎?康德所揭櫫絕對的道德,是無法有任何欺騙,即便是面對自己的親友故舊也不能躲避絕對道德的規範。

 

從佛家的觀點觀之,其實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以及不做傷害別人的事情,在這樣的要求下其實也與康德的絕對道德律令殊途而同歸。因此,無論是西方哲學或是東方佛家思想,某種程度上都是萬法歸一,試圖在一種嚴格的道德規範之下,才能成就所謂的自由之身。

 

因此事實上跟隨著內心的聲音,而去為所欲為,從表面觀之是某種形式的自由。但是,只是因著內心的貪欲、怒欲,不僅使自己走火入魔也會在發狂的狀況下傷害他人。所以,事實上接受康德或是佛家的觀點,即便我們看起來嚴格甚至與現實社會無法接軌,但在嚴格的條規下塑造的生活樣貌,是否才能使我們達成真正的自由呢?

 

風四 林勁宏

康德的道德哲學並不是那麼容易理解,而實踐起來更是相當嚴苛。他的主張是違反一般人對道德的想像;也就是說,他不認為道德價值產生於一件事情的目的或結果,而是來自於做這件事情本身。也因如此,康德相當在意動機,他認為「因為做某事本來就是對的」才是真正有道德價值的,其餘的理由或藉口都只是虛偽的「假然律令」而已。在他眼中,道德是產生於全然的理性,理性指導人們「做某事本身就是對的、好的。」至於產生自結果的考量,甚至是出自同情、憐憫、或一時感觸所作之善行,都不是他所崇敬的,他認為那只是基於經驗所生的舉動吧了!而經驗,隨著時間變化、環境更易都有可能改變,無法做為一個普世的法則來依循。這也就是為何康德會為被一般人直覺,提出了一種基於理性的道德法則的緣故。

 

英文二 王詩涵

從康德對於「自由」的定義聯想到佛教:受戒等於享受自由這樣子的觀念是這次討論中非常有趣的地方。縱使兩方的論述並非完全的正相關,但是,康德和其他宗教領袖同樣是在追求人世道德與正義的通則。每位哲學家/宗教家對於自由和道德/正義間的權衡都有不一樣的想法,對於康德而言,他的道德觀是十分嚴苛的:一切強調最初的動機,「行善」對康德而言是一種「義務」不是一種出於「同情心」或者其他原因而做出的行為。也只有如此,才能建立一個累劫累世都不會變動的正義道德法則。聽起來康德的理念是非常難達成的,但有趣的是他又不否認人有七情六慾,他也知道這項標準難以達成,不過他相信人的理性最終是會帶領我們走向他的理論法則。就我個人而言,我還滿贊同康德的論述,人性是險惡的,只有透過這樣嚴苛的標準才能讓自我和他者獲得正義。

 

 

外交四  陳思樺

Kant反對功利主義。他認為,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定的基本責任和權利,那是凌駕於最大利益之上的。不同意道德是計算的結果這個觀念。當我們憑藉責任感而行動-做一些事,只是因為它是正確的-只有這樣我們的行為才具有道德價值。當我們的行為具有道德價值時,這個道德價值就是我們超越自身利益與喜好,憑藉責任感而行動的能力。也就是說,人的行動可以分為本能和理性兩種。人的本能讓人習慣從”人”身上獲得利益,或避免失去利益,此利益包含有形的利益和無形的價值。人的理性讓人思考責任和普世價值。讓人知道自己想成為什麼樣的人,讓人了解什麼是不會耗損且不侵犯他人權利的價值。他也提出,理性是規範的創造者,受情感的推動,卻不受情感的牽絆。而自私是必然的,並沒有大公無私的人,只有公正不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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