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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ewey及其技術思想()

 

Dewey警告,如果我們忘了「自己是如何獲得意義」以及「意義是如何運作的」,換言之,如果我們忘了(研究者)是透過「控制下的推論」(controlled inference)來產生意義,以及這些意義會讓我們更容易地操控相關推論,就會陷入一種傳統的哲學二元論:存在vs本質;特殊vs一般;事物vs觀念;日常生活vs科學(p.155-5)。

 

 在科學探究中,「意義」會受到研究者的操控;意義是科學探究的工具。意義是經過「特殊調整的實體」(specially adapted entities),此外,科學會生產出意義,並且運用這些意義來完成科學事業。當科學成員在處理意義亦即Dewey所謂「推論的事物」(things-of-inference)的時候,就如同藝術家在使用工具的狀況。就此而言,意義就不只是一種思想(thought)。意義是事物和工具,因此,人們可以操控意義,並且運用意義來產生出「知識」與「知識的方法」。Dewey表示:當我們考量「知識」這種事業的重要性,就會發現研究者必須設計出適當工具來完成這種事業,也會發現這些工具的材料不會具有某種預存的「原型」(p.156-1)。

 

一、技術與科學的關係

 

Dewey的觀點與Aristotle剛好相反。Dewey是從日常的製作(making)來著手觀察,由此建構出「意義」(meanings)這種「理念型實體」。意義不會獨立於「探究」;意義是一種工具,意義會隨著探究的演進(enlarged)而隨之增長。科學不是對於「意義」進行靜觀,而是主動地產生與操控各種「意義」(p.156-2)。

 

  Dewey主張,「控制下的推論」(controlled inference)就是科學,因此,科學是一種「高度專業」的產業。科學是「專業化」的實踐模式,而不僅僅是某種實踐模式而已(p.157-2)。

 

  在亞里斯多德的世界觀下,如果我們主張科學是一種特殊的實踐形式,就等於否定了科學活動的神聖性。然而,對於實驗主義者來說,情況卻不是如此。Dewey指出,「科學活動」是屬於「實踐性」的,因此,他認為科學會牽涉實驗,而研究者又必須透過「手邊(at hand)的工具」來進行實驗,或必須生產出工具來達成可欲的目標。Dewey認為,研究者在實驗中如何採用工具與設備會是「探究」能否進展的關鍵,因為在探究過程中,這些工具與設備尚未被充分運用(p.157-3)。

 

 然而,「科學主義」常被當作個貶抑詞,這是指抱持「科學主義」的人是對立於另一些研究者後者會認為可以使用「物質性」(material)的科學來探究「精神性」(spiritual)的問題。Dewey認為,「精神性」常被用來說明特定的人類活動領域,在這些領域中,「既定的興趣」、「僵化的習慣」或「不受約束的衝動」取代「仔細控制之下的探究」(p.157-4)。

 

  Dewey認為,只有當科學成功地採用了稱為「理論化」的實踐模式,科學產業才能獲得進步。理論是一種實踐;理論能夠豐富各種各種可能性與新的目的也稱為「可見可及」的目的。當「目的」像亞里斯多德認為的那樣,是固定的和已經完成的,探究就會停滯,科學也不會再有進展。Dewey認為,這也是希臘為什麼沒有發展出實驗科學的主因之一(p.158-1)。

 

二、科學與因果、必然性的問題

 

  Dewey看待科學理論的重要面向,在於他改造了傳統的「因果」與「必然性」原理。他把「必然性」的學說比喻作一種工具,一種「不再需要的枴杖」。舊的拐杖曾經彌補了身體的缺陷,但是一度提供便利的東西現在卻變成了障礙。以前的援助,現在卻成為了負擔(p.159-1)。

 

  Dewey的主要觀點是:「必然性」這個術語涉及的是「邏輯問題」,而非「現實存在的問題」。更明確地說,這意味「必然性」是存在「判斷」之中,而非存在「事實」中;必然性表示從「未連結的判斷」(unconnected judgments)成功通向「更廣泛的綜合」(comprehensive synthesis);最後,一旦成功地整合不同的元素,就不在需要「必然性」了。當我們回頭檢視(looking back)「未連結的判斷」時,「必然性」代表需要進行「綜合」(synthesis),然而,當我們想預判(looking forward)在新的廣泛性判斷(comprehensive judgment)中,會有哪些組織性的以及整合性的主題時,「必然性」則不再具有意義(p.159-2)。

 

  Dewey接著指出,科學不是與「what must be so」有關,而僅僅是與「what is so」相關。然而,我們可以用兩種方式來討論「what is so」。首先,我們可以討論一個整體的事實,接著討論它的組成元素。在進行這種分析的時候,我們是在討論一個「已存在的整體事實」以及「從這個整體事實之中分析出來的元素」。其次,我們可從一個整體事實的組成元素開始著手,討論它們在構成「整體事實」中的作用。但是,這並不是指「部分元素」(因)造成了(cause)「整體事實」(果),而是「部分元素」構成了「整體事實」,亦即是由「部分元素」綜合而成(synthesis)「整體事實」(p.159-3)。

 

  Dewey認同William James提出的「極端經驗論」(radical form of empiricism)而主張,分析(analysis)與綜合(synthesis)是相關的,兩者都與「規定的目的」有關。人們是透過各種「手段」來獲得某些東西,而「目的」作為手段的結果,本身也不斷變化。不論從本體論或邏輯學來說,分解出來的元素都不會先於整體事實,因為這些元素是對於整體事實進行「抽象化」而來(p.159-4)。

 

  Dewey指出,「必然性」學說的問題與謬誤在於,這種學說把「由整體界定」(wholly defined)概念下的界定方式,轉化為「外在於整體」概念下的界定方式。Dewey對「探究」的描述分成三個不同階段。首先,探究是從片段開始,以嘗試建構出一個整體Dewey將此整體稱為「真正的事實」(real fact)。其次,即使「作為一個整體的整體」逐漸聚焦之後,然後存在獨立片斷的殘存概念,這時就會用一些「必然的連結關係」(necessary connections)來連結這些殘存概念。最後,「整體事實」會被理解為一個統一體(unity),我們也會明白,以前被當作個別片斷的東西完全不是個別的,也就不需要「必然性」這種聯繫方式(ties)。我們可以捨棄掉「必然性」(p.159-5)。

 

  Dewey表示:我們(只有在最後才)知道,我們不是發現了一些獨立的實在,再把它們連結起來;實際上,我們是不斷地界定一個事實(one fact)。這個事實是理智建構活動的結果,並且能反映特殊的利益或廣受歡迎的結果(p.160-1)。

 

  因此,「必然性」學說之所以會出現,是因為它把整體之中的片斷或一部分當成了整體,而不是將這兩者當作是「處於連續不斷的界定和生產過程」之下。實際存在的事實也就是整體,已經被特定的部分元素弄得殘缺不全,而這些元素會反映某些需求或目的。這個片斷是從整體中抽取而來,現在卻被當作了整體,而整體的其他元素則被認為是附屬於「被抽取的片斷」。然而,當我們需要檢視片斷與整體之間關係的時候,我們就需要一些手段來證成「重新整合」的方式,這種手段就是長久以來所說的「必然性」。必然性是一種手段,透過這種手段,我們會被自己稱之為「真實」(real)東西具有的不真實特質(unreal character)所蒙蔽,也能擺脫「把片斷假設為獨立整體」的實踐性惡果(p.161-1)。

 

  換言之,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差別反映了檢視(looking back)已經具有的東西以及預判(looking forward)所需要的東西之間的差別。然而,從更廣闊的角度來說,必然性和偶然性僅僅是一個「更廣大事實」的相互關聯面向。進行「探究」就是要「填滿」(fill in)這個「更廣大事實」的過程,也確定這個「更廣大事實」的意涵。當我們根據一些具體的探究,而令人滿意地確定了「更廣大事實」的意涵時,就不用討論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問題。與此相反的是,如果還沒確定出「更廣大事實」的意涵時,我們必須討論「what is」(按:「更廣大事實」涵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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