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101-1讀書及學習行動小組開始申請嘍!

★詳細資訊請點我: 讀書及學習行動小組申請細節

★請各組每次討論完務必上傳照片及心得電子檔至平台

主辦單位:政治大學教學發展中心學習促進區(中正圖書館地下一樓)

聯絡方式:ctldlpd@gmail.com,02-29393091#63503周小姐。

目前分類:【101-1-13】刑事法的探索樂園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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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礙文件秘密罪】甲為大學新鮮人,與同班同學乙一起住在學校宿舍,乙知甲習慣將日記與私密書信放在餅乾盒內,置於衣櫃加鎖的抽屜中。某日,甲忘記將該抽屜上鎖,乙基於好奇竟趁甲不在宿舍時,偷看甲的日記與已經開拆而沒有再加以封緘的書信。問:乙之行為依刑法應如何處理?

 

【妨礙文件秘密罪】A為某高中學生,向頗乖巧,功課亦常名列前茅。惟不知何故,近日性情突然大變,不時脾氣暴躁,動輒發怒,且放學返家即關入書房,不苟言笑,功課亦明顯退步。其母甲甚感憂心,某日,趁A上學之際,乃以鑰匙打開抽屜,翻閱其日記,希能瞭解其性情改變之原因。A放學回家後,發現有異,嗣知甲翻閱其日記,暴跳如雷,大興問罪,兩人爭吵甚為激烈。甲見A說話沒大沒小,在盛怒中,乃順手拾起不求人修理A,造成A身上多處傷痕。A不甘受罰,大呼不如去死,甲聞後,隨口一句:你如這麼不聽話,去死好啦。不意,A回房間後,竟自三樓陽台縱身躍下自殺身亡。問:甲之行為應如何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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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未向法院聲請許可,在製毒嫌犯所訂製之原料桶裝至無線電發號發射器,因而查出至毒工廠位置,再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搜索該工廠。問:此蒐證程序是否合法?

 

甲候選人涉嫌以舉辦團體旅遊方式賄選,檢察官派請司法警察同時備妥傳票及拘票,當場傳喚犯嫌及相關人,不到即拘,並由司法警察做初步訊問,再由檢察官複訊,此傳喚、偵訊方式是否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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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懷孕之甲透過黑市購得墮胎藥,服用後不久腹部劇烈絞痛,排除早產兒乙。乙雖因發育不良而無存活能力(亦即經過短暫時間便會自然死亡),但仍會哭叫併擺動四肢。甲被此意外景象嚇的不知所措,碰巧撞見此景的室友丙則建議甲趕快掐死乙。慌亂中,甲隨手取來一旁的枕頭蓋住乙之口鼻,直至乙不再有任何動作時才將枕頭移開。在兩人確認了乙已窒息死亡後,又一同用毛巾裹住乙之屍身,放在垃圾袋中丟棄。試問:甲乙行為如何評價?

 

懷孕28週之甲女至婦產科醫師乙處做產前健康檢查,發現胎兒有嚴重殘疾與畸形,得否基於優生學或遺傳學上之理由而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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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地位之形成】某離家出走的少女被人發現棄屍在市郊某公園的偏僻角落。警方調查後,認為現場附近僅有一家修車廠,廠內的員工可能提供有關之情報,遂對廠內所有的員工進行調查。當警方對案發時點正值夜班的員工某甲進行詢問時,發現某甲的言詞閃爍,神色慌張,且供述內容前後矛盾。富有經驗的員警乙遂拿出現場照片及部分已蒐集到的證據給甲看,甲觀後神色大變。刑警乙遂對甲警告,此一案件不難偵破,大規模搜證活動即將展開,如果甲此時自白坦承犯罪,未來可能刑度會獲得減輕。某甲眼見大勢已去,遂承認該少女卻為其殺害後棄屍。刑警乙在履行告知義務後,要求甲詳細說明其犯案經過,甲遂在任意的情況下,一五一十的詳述其犯罪經過。試問:刑警乙取得甲之自白程序有否違反告知義務?

 

【潛在性被告】檢察官於偵查中,明知甲涉嫌詐欺,為規避刑訴法第95條之告知義務,對於甲以關係人身分傳喚,令其陳述後,採其陳述為不利之證據,列為被告,提起公訴。問:此項供述資料有無證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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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分則-傷害、殺人罪責相關問題探討

【殺人】甲乙丙三人為遠洋漁船船員,船難發生後,即時逃到救生艇上倖存。海上漂流多日,卻未見船隻經過。艇上實務已耗盡多日,三人面臨餓死命運。於是,甲決定殺害已病倒而奄奄一息的丙。甲動手前,多次探詢乙之意見,乙從開始的反對,到後來之不置可否,終究未表同意。某夜,甲用刀刺進丙之咽喉時,乙在一旁默默觀視,丙死後,乙與甲一同食用其血肉維生,直到有船出現。試就殺人罪名的角度論述甲乙之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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