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目:Designing Social InquiryScientific Inference in Qualitative Reserch

章節:Chapter 1Chapter 2

 

l   第一部分:導言

  這本書是關於社會科學的研究。我們的目的是具有實用價值:因有計畫的研究可以產生我們所注重在政治或社會生活上的政治科學的有效推論,但論點也適用於其他學科如社會學、人類學、歷史、經濟和心理和並不是學科上的如法律證據、教育研究和臨床推理的研究領域。

     這既不是哲學社會科學中的工作,也不是具體研究任務如調查的設計,進行實地工作或分析的統計資料的指南。相反,這是一本關於研究設計:如何提出問題和現今熱門議題有效的描述性和因果推理的學術研究。為此,它佔據介於抽象的哲學爭論和親自使用技術的研究員,並側重於底層社會的所有科學研究的基本邏輯。

 

l   第二部分:兩種社會科學的研究形式和一種推論邏輯

  我們主要的目標是推理的要連接傳統上由應用統一的邏輯都表示"數量""品質"的研究。這兩種傳統出現完全不同;事實上,他們有時似乎是處於對立狀態。我們的看法是這些差異是來自於主要的風格和特定的技術。相同的基本邏輯為每個研究方法提供了框架。這種邏輯往往會被明確的定量(就是量的)研究方法的討論所辯明與格式化。但同樣的邏輯的推理含括了最好的定性(就是質的)研究,所有的定性和定量研究人員將用更密切的關注到這種邏輯在設計研究的過程中受益。

     定量和定性研究的樣式是非常不同的。定量研究使用數位和統計方法。它往往是基於數值測量的具體方面的現象;它從特定的實例,尋求的一般說明,或測試因果的假說;它希望找出其他研究人員很容易可複製的測量和分析結果。

     這本書的主要目的,是要顯示的定量和定性的傳統之間的差異只是文體,方法學上和實質上並不重要。定量和定性研究可以是系統化、科學。歷史研究可以分析、評估其它解釋:從過程中得到有效的因果推理的尋求。歷史或歷史社會學與社會科學之間並非是矛盾的。打破這些障礙,需要我們開始質疑""的研究的概念。我們在我們的標題中用這個專有名詞來凸顯我們的主題,不是暗示""的研究除了從風格上,從基礎上是不同於""的研究的。

     我們討論的推論規則,與所有事件的規則意義是沒有關係的。許多最重要的問題牽涉到政治生活像是政府機構、義務、合法性、市民身分、主權和習俗關係,這些在不同國家的社會與政治之間的概念-比起經驗主義來說,是更哲學的。但規則的確是與為了學習真實世界中的事實目的有關。事實上,有特色的地方因追求用系統化公認的序論達到有根據的推論,將社會科學從隨便的評論中分離出來。我們對經驗主義研究的專注意味著我們迴避許多社會科學哲學的議題和後現代主義、事實的存在與自然性、相對主義與最近的議題這些角色的爭辯。我們假設從外部世界是可以獲得知識的,但這樣的知識依舊是充滿疑問的。

     再者,我們所設定的規則中並部要求一定要有一個完美的實驗(如果真有此物的話),或是搜集所有相關的資料去產生一個有根據的社會科學推論,即使可得到的訊息很少,一個重要的題目已值得一讀。若在此情形下任意使用一篇的研究設計將導致相對不確定的結論,但既然我們已公開說明我們的不足,這樣的研究必定是有用的。有限制的資訊常是一個必要的社會研究特色,因社會世界瞬息萬變,描述與嘗試了解它們這樣的分析有助於了解這些轉變,即使我們的結論的不確定性還是很高。問題的急迫性是如此大以至於用最實用的科學方法蒐集來的資料都不停的汰舊換新。假設一個心急如焚的人衝向我們像神經病一樣揮舞著五頁的問卷顯然不是一個最好的辦法,Joseph Schumpeter引用了愛因斯坦的話”若我們主張越確定,別人就不會強調事實;若別人一直強調事實,代表他一點都不確定自己的主張”。雖然難以達到完全的確定,但我們可以藉由專注在社會科學推論的規則上證明我們結論的可靠性、根據性、確定性與真實性。我們擁護的社會科學試圖塑造一個描述性和因果推論來解釋這個世界。那些不分享部分或未完成認知假定、渴望描述性和因果認知的人,必需到別處尋找啟發或進行範例的鬥爭。

  總之,我們不提供科學實證研究的訣竅。我們提供大量的戒律和規則,但這些是為了學科思想,並不會阻礙它。在定量和定性的研究,我們從事於未完成的研究設計和實證資料推理的理論標準的。任何有意義的規則都承認例外情況,如同我們可以評估其對研究的可靠性影響和結論的不確定性都是可以容許合理的例外。我們追求不是教條,是規範性的思想。

 

l   第三部分:社會科學的研究定義

    我們裡想的“科學研究”定義是一個任何實際定量或計量的研究,即使數字上很謹慎,也僅是接近而已。所以我們需要一個良好的研究定義,因此我們用“科學”字眼來描述。

    這個詞造成許多研究人員有不必要的或不適當清楚的一些定性。因此,我們在這裡提供一個明確的定義。應當更明確說的是,我們不認為定量研究的是超過定性研究(質化)的科學。良好的研究,是集科學研究可定量(計量)及定性(質化)的風格。然而在設計上,科學研究具有以下四個特點:

1.目標是推論出來的。(The goal is inference)

2.程序是公開的。(The procedures are public)

3.得出的結論是不確定的。(The conclusions are uncertain)

4.內容的方法論。(The content is the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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