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胡幼慧主編,《質性研究:理論、方法及本土女性研究實例》
書籍:
書籍:徐宗國,「紮根理論研究法:淵源、原則、技術與涵義」,胡幼慧主編,質性研究:理論、方法及本土女性研究實例,第3章,頁37-59。
討論摘要:
美國社會學界曾流行使用「鉅型理論」,但「鉅型理論」與社會現象的本質脫離而且缺乏經驗性資料;即便有經驗性資料,也僅限於「變數分析」。紮根理論就是針對這種研究途徑的一種反思。相對於被批評為「沒有方法」的質化法,紮根法是一種有意識、有系統的研究途徑。紮根法的主要運用方式大致如下:
步驟一(歸納):利用理論觸覺,在實際社會世界中,搜集有發展潛力並且是重要的素質。而通常相同與重複出現的現象,就是重要的素質。在這個階段,研究者要把龐大的資料縮減,並將重要的素質概念化。在研究初期,除將搜集盜的資料轉化成文字外,在還沒有蒐集到其他案例前,要對文字逐字逐句地分解,以辨識重要的社會現象與特質,並將這些特質概念化,這樣的過程稱之為「開放式登錄」(open coding)。在密集的逐字逐句分解下,研究者被迫慢下來,在資料蒐集前,先思考文字資料中所浮現的現象,並預想要蒐集何種資料。由於研究者不是在遍讀文獻後,再來決定觀察什麼,而是利用已收集到的資料來「想像比較」,因此可以擺脫既有文獻對研究可能形成的盲點,而能注意到現象本身,研究才有原創性。
步驟二(演繹):尋找概念間的關係,以形成假設。
步驟三(理論性抽樣與資料的處理):再利用這些假設來尋找資料,這樣的資料選取方式,硬稱之為「理論性抽樣」。此外,也可以利用「登錄典範」(coding paradigm)來進行理論性抽樣。所謂的「登錄典範」是指:事件出現的情況為何(conditions)?事件所導致的結果為何(consequences)?對結果的處理措施為何(coping mechanism)?事件的過程為何(process)?若現象出現的重複性已達「理論性飽和」,則可停止收集資料。
步驟四(假設驗證與修飾):若在蒐集資料的過程中發現反例,不必當然地推翻原假設,而是應該利用理論觸覺,思考其所以,並修飾原假設。
比較奇特的是,作者認為一般質性研究仍是在反應社會實體,因此應避免研究者的詮釋;他並指出,研究不可能也不必去反應複雜的社會實體,因為自觀察蒐集資料的一瞬間,研究者已進行了篩選,不可能是完全忠實的描寫。但在社會科學研究方法上,普便還是認為質化是詮釋取向的。雖然如此,作者卻傳神地表達出量化研究與紮根理論的差異,他說:
「研究者本人就是收集資料的工具與對研究過程中各種曖昧狀況的最後評斷者。不同於量化方法只憑藉方法的改進,紮根法與一般質化方法相同,認為人的訓練才是最重要的。量化方法認為研究者必須藉標準化的方法才能保持客觀中立;質化方法卻認為妥善利用人來收集資料才能得到深入、複雜、細節,以及一些曖昧性質的資料。」
雖然一開始與會者皆不能體會紮根理論的真意,但在林育賜提出他最近讀期刊論文的心得後,大家或許對紮根理論多了解了一些,而且林育賜傳神地指出,「作研究不該是削足適履(意謂「為套理論而套理論」),而是去描繪腳形。」陳胤安則指出,台灣現今的學術界生態,不可不去套用理論,因此紮根理論或許很難落實。而民族系出身的林彥甫則同意,紮根理論的精神頗符合於文化人類學研究中的emic方法論。因此,在讀書會結束後,大家都可以逐漸地用自己熟悉的語彙去「登錄」紮根理論的特質,因此這是一場有效的學習饗宴,而大家最後也是欲罷不能,樂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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