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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討論紀錄

1.先討論以後讀書會的進行方式

進行方式

(1)   自行閱讀

(2)   進行問題討論(課本OR考古題)

(3)   最近一周時事評論

2.本次討論重點

所有權

意涵 土法10 憲法143

上級所有權(徵稅權、規劃權、警察權、徵收權)

下級所有權         

歸復權(私有土地轉變為公有土地)

 

私有土地上的公用限制          

(1)   社會拘束:必要的容忍,不必補償

(2)   特別犧牲:須補償

 

私有土地所有權取得

性質

(1)   原始取得(權利由法律規定,無中生有):定義+例示 1時效取得(民769、770)2回復(土法12)

(2)   繼受取得:典權除斥、土法13

 

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

(1)   逾一年未辦 應查明公告三個月內辦 得列管

(2)   列管15年 移請國產局公開標售 排除占有

(3)   標售前公告30日 優先購買權順序

(4)   標售價款 專戶儲存 10年內未領取歸國庫

(5)   流標 定期再標售 仍未標出者 登記為國有

 

地權限制

(1)   取得的限制(土法14、15)

(2)   權利行使限制(土法16、17、31+土登70、9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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