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2-19】勞動與社會福利新視野分析小組5
進行方式:
1.文獻導讀: Gendering Dimension of Welfare State、 Free Movement , Social Security and Gender in the EU ,第二章Women and Social Security Today
2.心得討論
一、文獻導讀
(1.) 前言
主流類型學的福利國家未能提供何種的變因可能對女性而言是重要的,在大多數的主流想法中,其自始假設福利國家的影響,粗略的,在男性與女性之間是相同的。
制度的制定者似乎認為,巨大的國家對福利制度的介入會自動地使大多數人受益,包含女性。有關這類的原因最著名的是Espring-Andersen的類別,有關荷蘭作為一個社會民主的福利國家政體。主流文獻中少數對女性的資訊也引起質疑─以主流的模式來分析福利國家及性別是否適當?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並設計分析的架構,作者採取了兩個方向的策略。第一個包含檢驗女性主義學術含其對主流文獻的批評,以找尋與性別(Gender)向度有關的變因。利用這個文獻,作者確認數個向度(dimensions)並勾勒出兩個相反的社會政治的典型模式。如此企圖將與性別有關向度與從主流學術中分開,以發現最終兩者間的交互作用。
另一向度目的在於綜合女性主義與主流觀點,藉由結合兩者的關於權利的基礎(bases of entitlement)的認識。至目前為止,主流的研究將重點放在三重的類別:需求,工作表現,及公民身分。女性主義則致力於從娶妻身分所得到的權利,當依賴家庭及從母親身分而來。至目前為止,已有有一些文獻上的成就以整合所有權利的基礎(bases of entitlement)進入分析中,並檢驗與女性及男性的社會權利間的牽連。
(2.)女性主義觀點下的福利國家
藉由將性別的光譜放入社會現象,並將女性作為分析的焦點,女性主義開啟了一個新的觀點,並呼籲關注許多社會原理的欠缺。雖然許多分析的基礎對於性別是中立的,這些分析的基礎在這個基本的假設之下,常以男性作為論述的出發點,例如「worker」這個概念通常指的是一般的工業化男性勞工等。在這樣的情況下,若分析中包含女性,則會產生問題,因為現存的假設並不適於女性,但結論可以提供新的視野。
女性主義學術在福利國家的分析中有幾個貢獻:
1. 第一,也是最重要的是,女性主義學者藉由把重點放在關注女性及女性與福利國家的關係,致力於將性別概念帶入分析之中。這個關注是必要的,因為女性在許多主流的文獻中是隱形的。因為主流文獻關注的是個體、家庭、職業、階級、以及世代。
2. 女性主義者檢驗社會議題、社會權利是如何被性別化。他們分析法規在社會規範中對性別(sex)的有利及不利的影響。
主要的分析是檢驗一般的僱用關係─有薪工作(paid work)如何致成較好的福利國家權利,相對於非正式的照顧,無薪工作(unpaid work)。傳統上對勞工的分類,男性是賺錢的一方,女性是照顧著,造成了性化的社會權及福利階級。
3. 女性主義者在認知到主要的主流概念與假設是根植於男性的經驗下,操做了主要的主流的概念及假設是如何性別化的。
例如:Marshall對社會公民權利一個著名的探討,Marshall的討論中,清楚的提及男性是獲取公民權、政治權及社會權,且Marshall的社會公民的概念,隱含有家長式的暗示,因為其贊成對公領域及私領域的的區分。對Marshall的而言,公民權是一個被安置好的身分,安置在那些有溝通、有繼承平等的權利義務的成員。社會權利源自於對公領域的貢獻,且女性在私領域中的權利是附屬於她的丈夫。
4. 相對於不斷強調經濟的進程,尤其是工業化的主流分析,在形成福利國家時作為一個決定性的關鍵,女性主義者強調家庭及國家及市場在福利國家結構的關係。
主流的分析,尤其是convergence theory,將福利國家的危機視為對於工業化及現代化經濟的功能性的回應。間接的將家庭納入,只有在工業化造成初級團體(原級團體,”primary groups”)的改變,改變了需求的模式且造成家庭及其成員更加脆弱時。
5. 最後一個貢獻,提出問題,關注女性與男性在福利國家中的分配結果。
這是主流分析所忽略的部分(主流分析只關注再分配,因為其應想階級、職業團體、世代或其他個人或家庭的分類)。在相似的脈絡下,女性主義者嘗試分析男性及女性在貧窮中的組成。對貧窮的研究,在美國等處被稱作「女性化的貧窮」,可能是未婚或者離婚,過度呈現於年長甚至是非常老的女性。然而如同女性主義歷史學家所指出,受貧窮控指的女性及兒童並非新的現象。並且為了證明這些觀點,女性主義者已嘗試去揭開女性貧窮之下的結構與分佈的模式。
除了上述的一些貢獻,也有3個女性主義思考的特徵,似乎妨礙思考福利國家下所應考慮的對女性的影響及在福利類型的引用文獻上的妨礙。
1. 許多女性主義者深深得懷疑國家及福利國家,從不同的觀點,極端及新馬克思主義的女性主義學者以看見,國家是作為維持家長式社會的強制力。同樣的,福利國家也已經被視為複製傳統社會就性別所對勞工的分類。福利國家的主要功能是社會控制的概念也在許多女性主義者關於福利國家的寫作中被加以渲染。
2. 第二,女性主義計劃致力於高尚的目標─終止壓迫女性,並以此立場對社會進行批判。潛在的危險是,不論批評者身分,一個接受特定原始的基本假設的典型想像的可能。在強調女性的受害及弱勢地位時,也冒著低估女性身為改變的行動者及其影響力的危險。
3. 第三,可能是因為男性支配的無所不在,女性主義理論常常被投入一般的論調,且似乎特別是在女性主義想法中的國家及福利國家。早期學術上,國家背景是可變因素這件事被普遍的忽略。然而特別的國家背景對理論化已有重要的影響。一方面,分析已經被少數國家的經驗所支配,且大多為英語系國家。因此國家的特徵及黨派意識已被描繪成一個通則。特定的特質被認為是福利國家本身的特色,而非福利國家的可能變因。另一方面,因為確實確立的比較太少,一個基本的問題是我們卻時不知道關於多變的福利國家對男女性之間的影響的異同。且此忽略強化了一個一般性的方法,是基於一個個別國家經驗的理論化。
(3.)有關社會性別(Gender)向度的變因(variation)
主流的模式是否是和分析福利國家的變因與性別?
女性主義者批評已指出許多疑問處。為了排除主流結構中有疑問的部分,必須重新概念化性別化的概念及假設,以便可適用於女性與男性兩者。女性主義者也提出主流分析是如何的欠缺。這本質上的問題在這些批評中,可將之清楚的陳述作為與性別相關向度的變因。最主要的部分,女性主義者嘗試去系統化的陳述其批評作為與所有福利國家或固有的福利國家特徵有關的一般化(類型化)。相對的,作者計劃改進這些作為一般化的可能的福利國家的變因,作為與性別相關向度的變因。
女性主義者的評論中,暗示著許多向度的變因。變因包含家庭觀念;對社會政策的影響,以改變福利及分配的單位及權力的本質;在其他政策領域中強化在家庭中實際上的勞工的區分的影響;公領域與私領域的邊界,以及女性的照顧工作是有薪或無薪工作的地位。
作為啟發作用,這些向度(dimension)被作為理想典型的對照:
家庭觀念下的個別模式(family ideology of the individual model)與家計負擔模式(breadwinner model)不同。
向度 |
男性負擔家計模式 |
個人模式 |
對家庭的觀念 |
褒獎婚姻 直接對勞動力區分 丈夫=負擔賺錢的一方 妻子=負擔照顧的一方 |
沒有傾向何種家庭模式 共同分擔腳色 父親母親同為負擔家計及照顧者的角色 |
權利 |
在配偶間有差別待遇 |
統一的 |
權利基礎 |
負擔家計者 |
公民身分或住民身分 |
津貼的收受 |
家長 |
個人 |
津貼的單位 |
家庭 |
個人 |
分配的單位 |
家庭 |
個人 |
稅制 |
共同稅制,且會對依賴者有減免 |
分別的稅制,平等的免稅額 |
僱用與薪資政策 |
主要為男性 |
針對兩性 |
照顧的領域 |
主要是私人的 |
有強大的國家介入 |
照顧工作 |
沒有薪水的 |
有薪水 |
作者認為這個呈現雖然是輪廓的,但似乎用此種分析結構分析現階段的福利國家是有許多優點的。
1. 該向度的變因是清楚的被Spell out
2. 他的適用可能性,原則上,上述的各向度變因可被用於分析任何國家的政策
3. 最後,藉由隔離有關性別的個向度的變因,使得能夠檢驗有關性別的個向度變因與由主流所設計的重要的福利國家變因之間的相互作用。
(4.)權利的基礎(Bases of entitlement)
作者策略的第二個方面嘗試去合併女性主義者與主流的研究,且去除基於相反想法的模型所受到的限制。這本書一個命題是,權利構成一個關鍵性的要素,決定社會福利及服務是自動分配給女性,或者是強化女性的依賴。因此要對權利的基礎更細緻得探討,這個是其中一個對女性最重要的變因之一。
然而,Titmuss的三個模式類型及Esping的福利國家類型可以被解釋為,建議一個明顯的權利區分準則可以強化每個模式或制度類型。對其他的模式及慷慨的福利國家,權利的基礎是須要的,因為缺乏經濟性或個人資源。在工業化成就表現的模式及保守的社會福利制度,權利元自於勞力市場身分。權利資格是藉由工作,經濟表現及賺錢而被受授予。最後,在工業化重分配模式及社會民主制度下,權利的授予是基於公民權。權利被認為是源自於公民身分或甚至是住民身分。
就如同女性主義者所強調,這些主流分析並沒有真正找出女性權利的基礎。相對的,她們的權利是源自於她們身為媽媽或是妻子的身分。從女性的觀點而言,一個相當重要的福利國家變因就是一個已婚的女性的福利權利是附屬於她的丈夫或者是受她的丈夫的福利所影響。
主流分析受限與特定團體,其權利是源自於她們同時也是母親,對於她的研究是否一般性的適用於母親及女性是不清楚的。最後,雖然社會公民身分的概念在過去數十年間對女性主義者是首要的,但基於公民身分的全力基礎仍然很少進入討論中。相對的,作為權利基礎的公民身分或住民身分在其他資格及勞工或母親的標準下黯然失色。
相對的,本書的一個論點認為,對女性而言,權利的基礎是源自於公民身分或住民身分是特別重要的。權利基於公民身分可以使婚姻對社會權利的影響力中立化。津貼及服務在丈夫與妻子之間並沒有差別待遇。同時更重要的,權利基於公民身分及住民身分使的有薪工作與無薪工作沒有區別,且在這的方法下,可以切除性別化的社會權利。
若權利是基於勞力市場身分授與的有薪工作,將未能評價在市場以外的勞力表現。簡言之,基於公民身分及住民身分的權利可以改變社會法規中的性別關係。
2.心得討論
陳俐吟
從文章的討論中,一開始接觸到女性主義時,總會先掉入理論的框架中。但經過互相討論與分享、並且從歷史的脈絡去理解女性主義,就更能深刻的體會到理論是隨著歷史的發展推衍出來,並且與當代所欲解決的問題緊緊相夠扣。
有了這樣的基礎認識後,連接到社會安全制度的探討,我們看到許多性別中立的社會安全制度,或者制定當時根本沒有想過性別差異的社會安全制度,實際施行結果確是有明顯的差別待遇,尤其是對女性的差別待遇。有了背景知識,再連結到社會制度的探討,就能夠解構出以上的社會結構問題。例如育嬰假的實施,並沒有限定性別,女性男性都可以請,但是實際請育嬰假的都是女性。雖然給與女性育嬰假是對女性的福利,但這樣的實行結果卻更深化了女性作為照顧者的角色,因此有必要重新檢討育嬰假的制度設計,以符合實質的性別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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