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2-9】「Be a better person」(全面學習、成就全人)2
憲法:
基本概念
基本秩序
壹、共和國原則
貳、民主原則
(參閱大法官解釋:Nr31、Nr261、Nr387、Nr533、Nr499)
一、民主之意義
二、民主之特徵
三、選舉權行使基本原則
四、政黨
總統 (Nr388、Nr627、Nr632、Nr543、Nr419)
行政院 (Nr613、Nr585、Nr520、Nr530)
立法院 (Nr3、Nr391、Nr334、Nr264、Nr387、Nr419、Nr491、Nr435、Nr331、Nr342、Nr401、Nr325、N585)
監察院 (Nr175、Nr46、Nr357、Nr31)
民法:
壹、為什麼要學法律
貳、對法律的基本認識
參、憲法、法律與命令
肆、法律之意義與分類
伍、法律關係與權利義務關係
理念:
由法律學系同學有容,帶領其他大部分地政學系的同學認識法律之基本:憲法;結合地政學系所學之民法,培養審慎批判的思維、瞭解法律對於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並藉此學習如何明辨利害關係、保障自己的權益。
理念:
壹、在全球化的多重條件下,我們與全球的關係,勢必將全面性調整;培養法律與其他「宏觀」層面的掌握與分析能力,成為具備法律與其他各種知識的人才。
貳、由於社會的多元發展,法律的影響層面也變得相對複雜,我們除了本身專業知識外,須再具備有足夠的法律知識。
結論:
非常高興組上擁有法律與地政兩學系的同學,可以一同瞭解、探討法律之奧妙,且對於心理、資訊科學系的彥甫、冠綸,他們可以瞭解到法律與理學院之間的關係仍然緊密、不可分離;同時學習與自己的專業做整合,對將來發展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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